内容: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中水管线及提升泵站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登财公开【2012】140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封市
2.2项目规模:污水处理1.5万吨/日
2.3. 招标范围:登封市新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中水管线及提升泵站工程地质勘察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有关规定)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投标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所有报名企业需到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工程科备案。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8 日至2012年 10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备案证明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报名。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四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下午3时;递交地点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天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登封市少林路10号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22号豫咨大厦511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 系 人:杜聪、纪志明、韩成辉
电 话:0371-67318969 电 话:0371-67950677、67421565
2012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