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诏安县建设乡卫生院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建设乡卫生院建设工程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诏发改【2011】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诏安县建设乡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诏安县建设乡长埔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建设乡卫生院占地面积0.072公顷,其中,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占地面积270㎡,建筑层数三层,建筑总面积850㎡,并有围墙、道路、绿化、消防与安全防护、水电系统、污水与垃圾处理系统等配套设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建设乡卫生院建设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 18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待定;
2.6.4.监理单位:另行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3.4.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
3.6.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瑞京路人民新村20幢103号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下浮率K= 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 年10月19日17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二楼(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楼裙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zyx.fj.cn/html/Index.asp 等网站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建设乡卫生院
地址:诏安县建设乡长埔村 邮编:363506
联系人:沈若琪 电话:0596-6093000、136069985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瑞京路人民新村20幢103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90138 传真:0596-2090138
联系人:小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