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湖市 瞿家湾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项目 由鄂发改投资函 [2012]531 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瞿家湾镇区
2.2工程规模:约3㎞
2.3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污水管网铺设(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 , 同类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在洪湖市住建局已办理备案证、在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外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www.hhjianshe.com )或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网址: http://hhzbtb.com )上下载表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就上述项目招标参与投标 。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 201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2 年 10 月 17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5 : 0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小开标室 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1300.00 元),售后不退,领取图纸请与招标人联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3 时 00 分,地址: 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湖市瞿家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文功 电 话: 18942975858
地 址: 洪湖市瞿家湾镇
邮 编: 433200
招标代理机构: 洪湖市顺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
邮 编: 433200 联 系 人: 朱晓宇 电 话: 0716-2490659 传 真: 0716-2490659
2012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