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子项目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开放函【2009】1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市、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奉化、宁海。
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5亿,每个标段工程投资约5000万。三个标段共约70个村,第一标段约24个村;第二标段约23个村;第三标段约23个村。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周期100日历天。其中地质勘察、初步(扩大初步)设计(含概算)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初步设计评审修改完成之日止);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测量、地质勘察及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按世行技术政策和采购指南编制施工招标的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
质量要求:参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并达到勘察设计工作大纲要求,通过国际咨询公司和世界银行的专家审查。
标段划分:本次投标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余姚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第二标段:奉化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第三标段:宁海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第四批及后续批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设计乙级及以上、或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设计甲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甲级、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派的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投标人具有2012年度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4)投标单位、设计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的时间为准]。
(5)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三个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IC卡。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 11日至2012年 10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外地单位可办理临时交易证),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2 日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具体房间详见中心告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 编: 315010
联系人: 胡先生
电 话: 0574-87253170
招标 代 理: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波江东新天地东区9号楼802
邮 编: 315040
联系人: 胡小姐
电 话: 0574-87925576
传 真: 0574-8792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