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资格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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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RDS201210009 | ||||||||||||
1、 工程名称: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排海工程 | ||||||||||||
2、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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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段编号:RDS20121000901 标段名称: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一期污水处理排海工程 | ||||||||||||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7000万元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壹级 | ||||||||||||
4、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港口和航道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投标单位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本工程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联合体投标。 | ||||||||||||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资格预审合格全部入围。(3)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报名,但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并明确由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中途不得变更;10) 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11)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具本单位2012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投标经办人员原则上应参加本工程所有投标活动,中途不得更换(若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变更人员应同样出具本单位2012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和授权委托书,如遇养老保险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如东招标办联系,联系电话88155208)。(5)县外企业未办理2012年度进县备案手续的,须到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县内企业未办理2012年度信用管理年检备案手续的,须到如东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联系电话:0513-88155239),在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一并递交。(6)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计分法。(7)付款方式: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合同价的30%,第三年同期支付至审计价的60%,剩余价款在第二次付款一年后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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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2)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和安全培训合格证(B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原件); (4)投标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本单位2012年以来为投标经办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交费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原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两份;(5)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负责人其所在地检察机关报名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原件)。(6)县外企业2012年度进县备案手续、县内企业2012年度信用管理年检备案手续复印件一式两份(县内及县外企业均须提供原件)。(7)如为联合体报名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需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明确由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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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2/10/12至2012/10/18;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2012年10月19日 14:30时至 17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如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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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 ||||||||||||
9、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800000.00 元整。 | ||||||||||||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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