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彭州市濛阳镇污水管网什新路至污水厂改建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濛阳镇污水管网什新路至污水厂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己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彭发改立项【201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 彭发改可研【2012】2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20907013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彭州市濛阳镇
2.2 工程规模: 改建污水管网。污水管道长
2.3 计划投资:680万元。
2.4 招标范围: 彭州市濛阳镇污水管网什新路至污水厂改建工程全部勘察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及后续后期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勘察、设计周期:2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污水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工程勘察Ⅲ组(岩土工程)及以上资格和工程设计Ⅲ组(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提供入库证明材料,省外企业应同时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彭州市建设局2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1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地点 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州市天彭镇小南街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彭州市濛阳镇北街10号
邮 编: 611930
联系人:
电 话: 028-83878590
传 真: 028-83878590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伊斯特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栋1806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028-85190905
传 真: 028-85190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