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经顺义区政府同意,现邀请合格投资人(下称“投资人”)参加顺义区镇级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分批实施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打捆”招商项目,由社会投资人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负责部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
为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中北京重点发展的3个新城之一目标,顺义区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基础设施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村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功能,成功申请成为第一批试点区县。
顺义区采用“8+2打捆招商”的模式来运作部分存量和增量再生水厂,规模共计43500吨/天。其中“8”为李遂、北石槽、北务、张镇、龙湾屯、大孙各庄、木林、北小营8个镇的增量再生水厂,规模共计27500吨/天;“2”为赵全营镇、杨镇2个镇的存量再生水厂,项目规模共计16000吨/天。
2. 特许经营内容
选定的投资人为本项目在顺义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区政府授权区水务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分别就每个再生水厂与项目公司签订《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或《委托运营协议》,对项目实施日常监管,向项目公司提供污水并支付再生水处理服务费。
项目公司负责新建及运营管理李遂、北石槽、北务、张镇、龙湾屯、大孙各庄、木林及北小营8个镇再生水厂;同时,项目公司也需负责赵全营镇、杨镇2个镇再生水厂的运营管理。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项目公司将10个再生水厂无偿完好移交给区水务局或其指定机构。
此外,目前已经在规划中的规模为2000吨/天的杨镇再生水厂二期工程,待确定建设时间后,由区水务局要求项目公司一并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同时已经建成的规模为5000吨/天的南彩镇再生水厂,待配套管网完善后,区水务局也将要求项目公司一并进行运营管理。
3. 投资人的要求
(1)投资人可以是独立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2)投资人在过去五年中,具有2万立方米/日以上规模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的良好项目业绩及经验(上述三种经验中至少须具备两种)。
(3)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投标联合体每一成员净资产乘以其在项目公司所占股份比例之和应满足上述要求。
(4)投资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各项要求。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对象为所有有意向的投资人,时间为2012年10月17日-2012年10月21日( 9:00-17:00),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售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法和途径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11月16日上午10点。
7. 联系方式
招标咨询机构: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贺磊
联 系 电 话: 010-88086760
联 系 传 真: 010-88087674
单 位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邮 编: 10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