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由 鄂财函【 2011 】 52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洪湖市环保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乡镇村
2.2 标段划分 :二标段:洪湖市龙口洪洲站、龙口三红站;
2.3 计划工期:二 标段: 4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二标段:侵润潜流式污水处理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 具备 该行业施工资质,并具有环境污水治理证书(废水)乙级以上(含乙级),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 在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已办理网员证的企业。 《外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 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网址: http://hhztb.com .cn) 上下载表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就上述项目招标参与投标 。
4.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4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5 : 0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小开标室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购买 招标文件,地址: 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130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址: 洪湖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招投标信息网( www.hhztb.com .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 洪湖市环保局
联 系 人: 陈作堂
电 话: 0716 —2439324
地 址: 洪湖市爱国路95号
邮 编: 43320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洪湖市顺天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
邮 编: 433200 联 系 人: 袁 祝 电 话: 0716-2490659 传 真: 0716-249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