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项目概况: 详见本公告第五条,预计总投资约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2012-4789
【招标内容、规模】: 1 、钟村及周边污水收集工程位于花都区新街大道(工业大道~新街河),污水管直径为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7530349.55
六、资金来源:花都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11 月 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2 年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地点: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 22 号)二楼报名窗口投标报名。
八、资格审查方式:
1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并且具有广州地区税务登记证。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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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人已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函》(《资格预审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十、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公示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资格审查文件中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资料一览表》,(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两份
十四、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电话: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