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污水主干管工程(一期工程)答... 答疑
项目编号: 闽建信招合字[2012] 第 PT01 1 号
1、 仙游县城区排水有限公司 拟建的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污水主干管工程 (一期工程 ) , 经 仙发改【2007】119号文 批准建设。 根据 仙政文〔2010 〕 22 号及莆建管〔 2011 〕 75 号 对该 小额 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市政工程
建设地点: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
招标范围: 按 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 工程量清单 说明
工程概算 : 约 400 万元 ; 资金来源: 财政;
施工总工期: 60 日 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 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在仙游县县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3.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施工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以上资质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市政工程师(或水利水电工程师)资格或二级建造师(含临时);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 [ 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 ,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含临时建造师 ) 执业资格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投标人还须是 按福建省水利厅【闽水建设(2007 ) 44 号文】和【闽水建设( 2007 ) 45 号文】规定通过信用登记备案 的。
4、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 , 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 预算书 ),并同时在 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 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含预算书、施工图纸) 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于 2012 年 11 月 2 日 17: 00 时前登录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 12: 00 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
5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拾万 元整 (¥ 100000.00 元)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交纳 (已按 仙政文[2010]22号第十条规定办妥报备 手续,不需要再缴纳)。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2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1 月 6 日 ,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 开标时间: 2012 年 11 月 7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 (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11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仙游县城区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小徐 联 系 人: 小柳
电话/传真 : 15980362669 电话/传真: 0594-2859961
2012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