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 20121026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监利县网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工程 项目 由鄂环函【2010】840号关于对《监利县2010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含可研)》的意见项目文件批准 。招标人和项目业主为: 监利县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监利县网市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污水处理项目
2.2 工程建设施工地点为: 监利县网市镇境内
2.3 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 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
2.5 计划施工工期: 30 天(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2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3.3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凡在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中标且工程未完工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投标人 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投标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的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并将资格证书交由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明标明投,摇号定标的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 投标保证金
在2012年 11 月 22 日下午16 时30分 前提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 万元, 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全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如无证明,将视为没有交纳此项目保证金,作自动弃权处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12年 11 月 5 日至2012年 11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二代居民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到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3楼接待室) 获取招标文件每份 500元, 施工图纸另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图纸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6.2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在册职工并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质量和环境管理认证体系证书
(5)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资格证书。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证明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00 时,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5楼)。 并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ubeiinvest.cn/
http://www.jlztbw.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监利县人民政府农村环境连片 招标代理: 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局三楼
地 址: 监利县容城镇 邮 编: 433300
邮 编: 433300
联 系 人: 万兵兵 联 系 人: 孙 艳
电 话: 13310599118 电 话: 0716-3300688
2012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