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污水主干管工程 (一期工程 ) 监理招标公告
依据仙政文[2005 ] 192 号的规定,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污水主干管工程 (一期工程 ) 施工监理采用公开报名,按抽签方式确定一家监理单位承担以上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1, 愿意承担以上项目的监理任务并按照莆田市水务局(莆水利【2011 】 192 号)文规定办理信用登记备案(按市水务局网上公布的已办理信用登记备案名单为准),资质证书年检合格(换证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应取得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2,或者 愿意承担以上项目的监理任务 并 具备 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 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 乙级 资质的独立法人 (不分主、增项差别), 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非莆田企业须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
投标申请人于 2012年 11 月 7 日1 4 时 3 0分至 11 月 7 日1 5 时00 分止, 由监理企业人员随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对招标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标准名单承诺、承诺配备名单人员有效岗位证书、承诺书、2011 年 09 月至 2012 年 09 月监理单位承接的监理项目无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声明到县招投标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注:(1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加盖公章后装订一份,并随带原件核对。无论任何原因未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资格审查后不得再补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和在仙游县域内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 )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但其企业资质已经发证机关确定可延续使用并已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政府网站上公布,其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企业应提供相关查询资料,并经加盖公章。
抽签人及时间:由监理企业人员随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于 2012年 11 月 7 日1 5 时00 分 到仙游县招投标中心当场抽签。
符合本招标公告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经审查若合格投标人只有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两家及以上的按抽签确定中标人;若报名截止时无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自行选择监理单位,监理费按本公告规定计取。
监理取费:施工监理费按 人民币伍 万 捌仟 元 整 包干计取,不计延期及其它监理费用。
监理费支付按( 莆建质安〔 2011 〕 103 号 ) 执行 。
监理投标 保证金10000 元 以现金方式提交,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经审查有故意隐瞒或虚假行为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
报名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县自来水公司五楼)
招标人: 仙游县城区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徐 联 系 人: 小柳
电话/ 传真: 15980362669 电 话/ 传真: 0594-2859961
2012年 10 月 30 日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污水主干管工程 (一期工程 )
监理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标准
项目内容 |
评 审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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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管 理 班 子 配 备 |
总监理工程师1 名 |
拟派总监理为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有效的水利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或者 拟派总监理为 给水排水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有效的 建设主管 部 门 颁发 给水排水工程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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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人 员 |
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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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位 |
最低数量 要求( 人 ) |
职称、岗位资格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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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工程师 |
2 |
中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或 为 给水排水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有效的 建设主管 部 门 颁发 给水排水工程 《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 |
水工建筑专业 或 给水排水工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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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3 |
具备水利部(或省级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 或 经相关主管部门培训合格颁发的 监理员 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
水工建筑专业 或 给水排水工程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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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有配备人员必须为本监理公司人员。
投标人公章:
承 诺 书
仙游县城区排水有限公司 :
我公司同意参与 仙游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至象塘桥)污水主干管工程 (一期工程 ) 监理项目的监理业务抽签。如果我公司承接项目的监理工作, 我公司同意监理费 按 人民币伍 万 捌仟 元 整 包干使用,不计延期及任何监理费,并承诺在施工期间确保人员到位。
1.委托人有权检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到位情况,若发现人员未到位,项目总监不在岗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民币;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300 元人民币,监理员不在岗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200 元人民币。以上三项支付违约金分别累计达五次以上(含五次),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同等或更高等资历的人员担任相应岗位,项目总监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3000 元人民币,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1000 元人民币;监理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500 元人民币。以上罚款及违约金从当月的监理费中扣除,同时由此产生损失和后果由监理单位负责赔偿。
2.未征得委托人同意,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得中途更换,不得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监理人同意向委托人支付每人次人民币 1 万元的违约金;其他成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更换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同时监理人同意向委托人支付每人次人民币 5000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费中扣除。
3.我公司本次参加投标的项目配备人员为最低配备,中标后如招标人要求增加监理项目班子配备人员我公司将无条件执行。
承诺人(公章):
日期:
声 明
仙游县城区排水有限公司 :
我单位 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承接的监理项目无发生人员死亡安全事故声明,专此声明。
声明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