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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部根据进贤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2]090号计划函要求,现就进贤县罗溪等四乡镇垃圾处理中心垃圾焚烧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FCG2012-D090
二.采购项目内容:垃圾焚烧炉4台(日处理垃圾10吨)
三.投标人可在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7日17时止(工作时间)带U盘到进贤县政府采购部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提供法人代表人证明书
(2)提供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注册资本1000万(含)的供应商,并提供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企业须具有国家级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对投标主体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标准:人民币30000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银行进账方式缴纳,务必于开标前到账并在备注栏注明“政府采购”。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标书及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10:00
七.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2日上午10:00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进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第二开标室(进贤县人民政府广场西侧)
九.下载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进贤县政府采购部,否则我部三年内不接受该单位的投标。
联系人:陈先生 熊先生 联系电话:0791-8566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