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丰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拟对摆臂式垃圾车、自装缷式垃圾车及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PZCY201211X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摆臂式垃圾车、自装缷式垃圾车及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整(¥490000.00元)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注册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含);
2.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投标时必须提供本项目各设施的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提供本项目各设施的制造商的授权书。
备注: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与原件相符),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方法: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18日每天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询价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0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询价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报价。
七、询价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2.询价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3.地点: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4.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17楼G
5.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2.采购人地址: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
3.采购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502397821
(二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海港大厦17楼G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财务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传真电话:0660-3333133
招标文件下载
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