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嵩明蓝林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嵩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招标,该项目己由云建城【2009】468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嵩明蓝林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总 投 资:约485万元;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30日内到达业主指定现场;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2.5招标范围:嵩明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一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3 、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3.1.1 代理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在国内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元)以上;
(2)出具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车辆生产厂商投标授权书;
3.1.2 车辆生产厂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国内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
(2)具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关于此类特种车辆公告、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免征公告及相关材料。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至今年)至少承担过6项类似业绩;
3.2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2年 11月 24日,每天 9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到 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2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除应满足资格要求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⑤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出具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车辆生产厂商投标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 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关于此类特种车辆公告、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免征公告及相关材料;
⑧ 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 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1日下午14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嵩明县黄龙大街延长线北部行政办公区环保局一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昆明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明蓝林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嵩明县嵩阳街道盟台东路80号(住建局院内 )
联系人:李茜
联系电话:0871―604880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三栋六层
联 系 人:蒋涛
联系电话:0871-5323905(转8003)
日期: 2012年 11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