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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受康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康平县环保局所需"垃圾箱"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具备此次采购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KPZ20120011 (2)项目名称:"垃圾箱"。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项目内容:垃圾箱;详细参数及数量见 "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及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以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生产或经销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生产或销售独立法人单位,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万元以上,销售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准。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生产厂家需提供此项目的生产企业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销售企业需提供"垃圾箱"厂家合法销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及地点: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2012年11月14日-2012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00点-11:00点,下午13:00点-16:30点),投标人可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康平县朝阳路康平县财政局4楼)本项目联系人处领取招标文件。 注:如供应商投标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超出上述要求的截止时间,我中心恕不接受。 4.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时间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请于2012年12月03日上午11:00时前缴纳(现金缴纳)。 5、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交货地点:康平县境内。 6.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地点: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8. 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辽宁省康平县康平镇朝阳路康平县财政局3楼 邮政编码:110500 招标编号:KPZ20120011 联系电话:024-87337860 联 系 人: 李佳洧 康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