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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贺兰县环保局垃圾箱吊装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委托计划编号:贺政采计【2012】34号),具体组织实施对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垃圾箱吊装设备的再次招标事宜。为保证所需设备达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标的时间、地点: 项目名称:垃圾箱吊装设备 招标编号:HLZC [2012](公)招字第34号 交付标的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标的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不分包
二、投标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国内注册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及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 鉴定证书及相关证书 (复印件 加盖公章) ,质量认证书 (复印件 加盖公章)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备招标文件所需其它资质授权等要求证明。 (必须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初审及索取领书时间、地点: 2012 年11月14日至2012年12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分(节假日除外),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索取招标文件。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财税中心后楼二楼) 答疑时间:2012年11月29日(星期四)上午9:00时整 地点: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文件索取方式: 投标人现场领取,外地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售。 《招标文件》索取联系人:王文玲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951―8071367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时整 开标地点:采购中心会议室 联系人:王文玲 电话:0951―8071367 七、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马 丁 张敏芳0951―8081505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王生贵 杨银丽0951―8071389 八、本次采购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贺兰政府门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