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编号 | GC20121123025 | 所属地区 | 凉山-木里藏族自治县 |
项目名称 | 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理 | ||
发布时间 | 2012年11月23日 | 截止时间 | 2012年11月28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
项目名称 | 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理 |
建设地点 | 木里县乔瓦镇营盘沟 |
实施时间 | 工期30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垃圾卫生填埋场总库容9.2万立方米;平均垃圾处理量15吨/日,服务年限达到13年以上 |
建设资金 | 地方配套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资金 |
其他 | 采用“A”方式提交保证金时转账时应注明本工程名称。 |
监理1 | 木里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监理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近三年以来至少有壹个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采用“A”方式递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比选保证金银行缴纳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送达或传真至木里县建设局(转真号码:0834-6522063;地址: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建设局)。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2年11月23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11月28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
监理1 | A.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收费最高限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一次性报价 | 20.00 | 1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2年11月29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木里藏族自治县建设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自来水厂
地 址: 木里县乔瓦镇荣林路
邮 编: 615800
联 系 人: 何正华
联系电话: 08346523063
传 真: 08346523063
电子邮件(E-mail):
2012年11月23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