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监理服务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YLGGG20124033-GG
(3)建设地点:贵港市。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5)要求服务期: 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 工程 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6)要求质量: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总监理工程师为同时具备国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2 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为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持以下有效期内的证件资料办理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法人参加时 需提供 )或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需提供)、 (5)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同时在报名现场核查证件原件。
4.2 招标文件(不含 图纸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到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890-3号二楼(市财政局东侧)],由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签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广西贵港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港宁花园890-3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人:闭健健
联系电话:0775-4596992 联系电话:0775-4565100
日期:2012年11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