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2-116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环资【2011】1323号和青海省海东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2】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庙镇西村无名沟;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7吨,填埋场总库容24万立方米,填埋年限15年;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内容:填埋场主要建设生活垃圾坝、防渗设施、防洪及排水排气、进场道路、供电供水配套设施、生产生活辅助用房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或有效证明原件,在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大厦7楼720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 报名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并复印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大街11号文华家园11号楼1楼
邮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亚楠
电话/传真:0971-6130761
业务联系人:解映辰 李明
电话/传真:0971-6144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