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璧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渗沥液处理厂工程(含设备采购、安装、工艺调试及试运行)已由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项目【 2012 】 1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日处理渗沥液250吨。
2.2 招标范围: 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渗沥液处理厂工程包括调配池及沉淀池、渗沥液水解池、反消化灌、一级消化罐、二级消化罐、出水计量槽、清水池、浓缩液储池及臭氧氧化池、午睡浓缩池、污泥干化池、酸碱储罐、870.75M2膜处理车间及综合用房、109.88M2鼓风机房及冷却塔、84.48M2臭氧制备间。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施工设计图及设计图说明内的所有内容。
2.3 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约2400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工业废水运营乙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时间及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 (http://www.bsggj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 ,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刷卡缴纳,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2年12月25日13时00分开始受理,2012年12月25日14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7. 答疑时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洁源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县 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大厦16F
邮编: 邮编:400015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023-41443598 电话: 023-63650822
传真: 传真: 023-63655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