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 经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2011】196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总库容为295万,设计每天填埋垃圾350吨,使用年限为23年、总投资约为2.9124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永康市城西新区西北角乌牛山 ,计划于2015年 建成。项目业主为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永康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渗滤液处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重新招标)
1、标段内容: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对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扩容项目渗滤液处理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1年试运行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和技术服务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并在竣工验收后承担两年委托运营服务。;
2、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工业废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 (2)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具有“A”级及以上等级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证明材料:“信用浙江”网站下载的能体现企业名称和信用等级信息的网页); (3)业绩要求:工艺设备供应商自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日处理200吨及以上规模按GB16889-2008表二及以上标准建造的渗滤液处理工程(时间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验收意见的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项目合同和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环保验收证明材料,且该材料能够体现出具时间、规模、出水标准、项目特征);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明材料:注册建筑师和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的证明资料为注册证书,注册环保工程师的证明资料为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①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②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③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任职,并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 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配备不少于1人;②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合格证; 5)以上人员需提供2012年在投标人单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类合格证及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齐全有效。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上载明的人选确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提供的企业任职文件确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09年10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 3)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4日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12月04日 至2012年12月10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或组织(联合体)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8号位
招标人地址:永康市金胜路66号五楼
联 系 人:徐乾洲
联系电话: 0571-87630257、 0571-876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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