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项目设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MSZB 2012-19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程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工程直接费估计为 2500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工程包括石苍、莱溪、游洋等乡镇各建一座480m?/d乡镇污水处理厂;配置一辆压缩式垃圾转运车,每个村建设1个防渗漏垃圾转运点;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界标22个、保护区交通警示牌14个,招标人为 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环境保护项目设计。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 仙游县 ,招标范围为 工程勘察、设计 工作。招标内容为招标范围内的 初步设计 以及 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其它服务和配合工作 。
2. 3 工作进度(设计周期):
(1)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起7天内完成勘测整体方案;
(2)再于15天内提供可供审查的相关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如未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于中标后办理该备案;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两项投资额50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11月28日至2012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3:00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13层,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2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网址: www.chinabidding.com.cn ) 、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网址: www.fjbid.gov.cn) 、福建水利信息网 (网址: www.fjwater.gov.cn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13515923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13层)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91-87602553
交易中心名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福建水利水电大厦2层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