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的委托(委托计划编号:贺政采计【2012】34号),具体组织实施对贺兰县环境保护局垃圾箱吊装设备的再次招标事宜。根据采购方申请,决定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招标事宜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交付标的时间、地点:
项目名称:垃圾箱吊装设备
招标编号:HLZC [2012](竟)招字第34号
交付标的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付标的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内容:本次项目不分包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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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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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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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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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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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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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垃圾箱吊装设备 |
3100*2100*1400 (箱体尺寸) |
2 |
套 |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者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证件:
1 、国内注册经过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 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投标人地址、单位全称、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及帐号、联系人;
4 、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 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鉴定证书及相关证书 (复印件 加盖公章) ,质量认证书 (复印件 加盖公章) (详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具备招标文件所需其它资质授权等要求证明。 (必须提供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预审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自2012年12月10日至201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分(节假日除外),经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外地投标人可发扫描件至邮箱:1614087754@qq.com), 所有投标人必须携带原件到开标现场复审 。
地点: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贺兰县财税大楼后楼二楼)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及标书收费:
1 投标人现场领取,外地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售。
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答疑、开标时间及地点:
答疑时间 :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时整
开标时间 :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2:300时整
答疑、开标地点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或电话、电子邮件通知。
联系人:王文玲 王锐锋 电话:0951—8071367
七、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马 丁 张敏芳0951—8081505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 王生贵 杨银丽0951—8071389
八、本次采购查询网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贺兰政府门户网
贺兰县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