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吴镇污水管道工程(同心路段)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吴镇
项目规模:施工图范围内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等,总长约1735米
结构层数: /
项目总投资: /
工程造价(暂估):2501174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划拨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等,总长约1735米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
联合体投标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日)审核通过。投标人不得有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评标前支付给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东吴镇公共交易站(东吴交警中队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吴镇
联系人:冯工
电话: 88489215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奥丽赛大厦958号7楼714室
经办人:孙岳敏
电话: 0574-83033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