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台江医院配套道路工程,已由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发改社会【2012】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台江;
2.2.工程建设规模:三明市台江医院道路工程总长417.57米,按双向两车行道设计,车行道宽度2.0米,左右侧人行道各宽3.0米,投资额约49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三明市台江医院配套道路工程 ,包括道路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强弱电管线及路灯工程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预算书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福建东南建筑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进入2011年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A、B类)(明建筑字〔2011〕187号及明建筑〔2012〕5号)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外来施工企业在我市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企业必须已经入选2011年度三明市外来施工企业驻明备案登记名单,且其拟派建造师应从入选备案登记名单的人员中委派,否则其资格条件不合格 。
3.8.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及标函袋售价200元,图纸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业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 所在地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应以单笔款项汇出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 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三明市台江医院配套道路工程 投标保证金 ”,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20 日 下午 15 时 30 分 ,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关证件到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核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下洋会展中心四楼;
邮编: 365000 ;
电话:13850869564;
传真: ;
联系人:林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区商务中心第8栋201号;
邮编:366000 ;
电话:0598-3819988、3819192;
传真:0598-3819192;
联系人:曾工。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