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兴市2012年城市防洪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投[2012]423、426、428号文 批准建设,现委托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本次招标只针对二标段:前陈节制闸工程和三标段:老天星港、欧式花园节制闸工程。
每位投标人可参加上述任意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工程地点:二标段(前陈腰沟与江平路交叉口);三标段(老天星港与老江平路交叉口;鼓楼南路东侧、前园路南侧)。
(3)工程规模:扩建涵洞及新建复兴垃圾中转站位置节制闸一座(涵洞长76.6米、断面尺寸500*300厘米,节制闸净宽5米);西元支沟穿鼓楼南路欧式花园处安装5米宽闸门及启闭控制系统一座;新建老天星港节制闸一座(水闸净宽5米)。
(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为934.15万元(二标段为 501.69 万元;三标段为 432.46 万元)。
(4)招标工期:二个标段均为: 180 日历天;
注:各标段水下工程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拆坝放水,其中三标段欧式花园节制闸水下工程必须在2013年3月15日前竣工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节制闸工程。
2.3 付款方式
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合同价款的30%,满二年一次付清余款。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不良行为:有不良行为正在公示(公告)期间的;
(2)行贿犯罪记录: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4.1 网上报名时限
2012 年 12 月 15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9 日止
4.2 网上报名流程
(2)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报名的操作,确认报名成功后,打印“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4.3 企业进行网上报名前需先到泰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CA认证(办理咨询电话0523-86897122);再使用CA锁或加密锁登录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的企业库管理系统,完善相关资料,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23-87638238)。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2)投标事务负责人的经公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泰建招(2010)9号)文件执行;
(3)《外地企业进泰备案表》。按照《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管理规定》(泰建管(2009)45号)文件规定执行,企业登陆《泰兴建设信息网》建设市场板块下载《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须知(2011年12月更新)》、《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2011年12月更新)》、《授权委托书》,对照《招标公告》和《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须知(2011年12月更新)》要求准备材料,咨询电话:0523-87654191。
(4)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到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后,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08室)换取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二标段:壹拾万元;三标段:捌万元人民币,缴纳形式:电汇
6. 评标办法见附件二。
(1) 2012 年 12 月 15 日起, 2012 年 12 月 19 日止。
(2)发布媒介:
(1) 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 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招标人:泰兴市润泰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大庆东路20号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5室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张 华 联 系 人:赵 迎
电 话: 13775747858 电 话: 138528458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12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的原件(包括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部组成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
(8)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2〕1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提交相关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9)近两年(2010年度、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10)由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11)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12)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
附件二: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细则如下:
一、在符合性评审、一般评审和技术标评审通过及对偏差认可所有投标报价作如下报价评审:
1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2 、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96%的作废标处理。
3 、报价评审中涉及到以参考价、报价为依据的演算、比较等,均指剔除所有暂估价、甲供材、独立费、规费、税金及招标人部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留金、投标人部分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后的部分;
4 、剔除无效报价及废标后,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标次。
二、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三、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先确定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再确定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三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与二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同时,三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上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四、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直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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