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建设一期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局 会以 漳发改审[2009]107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蒲姜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概算99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08.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漳州市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建设一期项目给水工程(1) 生产给水规模:生产总用水量3900m3/d,取水泵房的设计流量4000m3/d,输水管线为DN300球墨铸铁管及DN300钢管,总长度5.046km;(2)生活给水规模:设计规模720m3/d,采用PE管和钢管,跨河部分采用钢管,其余埋地管均用PE管,总长度5.305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 咨询单位: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 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且符合漳建工(2012)101号文规定。福建省外的水利水电资质的投标人应按《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对省外入闽参加水利水电建设的企业实行信用登记备案的通知》(闽水建设[2007]44号)要求进行信用登记备案。
3.4.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2月19日 至 2012年12月23日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5幢1808号) 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 2012年12月28日 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一、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 二、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 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丹霞华庭4楼
电 话:0596-2955390
联系人:小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5幢2单元1808,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211 传真:0596-2968210
联系人: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漳州市交易中心保证金联系人 洪 女士:0596-293729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建设一期项目给水工程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局 会以 漳发改审[2009]107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龙海市榜山镇雩林村蒲姜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概算99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808.3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漳州市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政府配套建设一期项目给水工程(1) 生产给水规模:生产总用水量3900m3/d,取水泵房的设计流量4000m3/d,输水管线为DN300球墨铸铁管及DN300钢管,总长度5.046km;(2)生活给水规模:设计规模720m3/d,采用PE管和钢管,跨河部分采用钢管,其余埋地管均用PE管,总长度5.305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
2.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 咨询单位: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湖南化工医药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 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且符合漳建工(2012)101号文规定。福建省外的水利水电资质的投标人应按《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对省外入闽参加水利水电建设的企业实行信用登记备案的通知》(闽水建设[2007]44号)要求进行信用登记备案。
3.4.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12月19日 至 2012年12月23日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5幢1808号) 办理相关招标资料,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的时间: 2012年12月28日 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一、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 二、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 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东路33号丹霞华庭4楼
电 话:0596-2955390
联系人:小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5幢2单元1808,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211 传真:0596-2968210
联系人:小叶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漳州市交易中心保证金联系人 洪 女士:0596-293729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