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公告说明:
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 昆明会堂常规物业管理(B 包:卫生保洁服务)”
采 购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昆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对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昆明会堂常规物业管理(B包:卫生保洁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此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采购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公证。
1、项目编号: 昆采公20123391170
2、项目内容: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昆明会堂常规物业管理(B包:卫生保洁服务)”
3、采购单位: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 联系人:张杰 电话:63124356
4、索取招标文件:每套150元(不办理邮购)售出概不退回。
5、索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12月 2 1 日起开始索取至2013年1 月 10 日16:00为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索取招标文件地点: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呈贡新区 2 号楼 5 楼财务室)
7、投标文件投递时间: 2013 年1月 11 日10:3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2013 年1月 11 日11:00(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投递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
10、投标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
11、开标时间: 2013 年1月 11 日11:00(北京时间) 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届时准时出席。
12、中标公布方式:书面通知、云南政府采购网、昆明建设交易网
13、若需电子文档请携带U盘到我办511室自行拷贝(不发邮件)
14、凡属技术问题请与甲方联系
15、购买标书时无须携带任何证件
16、项目实施地: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昆明会堂(呈贡新区)
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呈贡新区 2 号楼 5 楼财务室)
项目组织:陈一凡(牵头领导)63100026、张国辉(项目负责人)63108237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冯素娟 电话:(0871)63130833
监督单位:昆明市财政局 投诉电话:63544951
昆明市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63169603
昆明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3150932
昆 明 市 市 级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政 府 采 购 办 公 室
二O一二年 十二 月 二十一 日
附件一: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中心 “ 昆明会堂常规物业管理( B 包:卫生保洁服务) ”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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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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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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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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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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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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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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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卫
生
保
洁
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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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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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昆明会堂室内卫生保洁(含所有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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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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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议室墙面和顶面的清洁,室内地毯,沙发的定期清洁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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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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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垃圾的收集处理,日产日清,每天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并定期进行消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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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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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卫生清洁保洁、保养用品(石材、金属面、玻璃面、木材面等)的购置,养护工具、机械设备自备,不含水、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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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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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昆明会堂设施、设备系统(含水、风、电信、广播弱电、有线电视系统等)的巡查、运行、维修、维护、管理;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其他临时交办工作。(高低压配电、照明、音响系统设备、舞台灯光、舞台机械、内网的弱电系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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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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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管理单位完成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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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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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护(不含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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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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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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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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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 元/年(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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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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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质 量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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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周 期: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在外包服务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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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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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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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范围
(一)卫生保洁:
(1)行政中心昆明会堂室内卫生保洁,包括:大厅、所有房间(不含信息中心机房、桶装水储存房及6#、7#配电室)、楼层通道、地下停车场、楼梯间、电梯间、电梯轿厢及扶梯、公共卫生间、内墙面、外墙面(含幕墙及石材)、屋顶、室外水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及保洁。室内外的划分以投影面积、踏步与地面的交接线为界、机动车通道和甬道与地面的交接线为界(详见平面范围图)。
(2)日常垃圾的收集处理,日产日清,每天及时清运至中转站,并定期进行消杀工作。
(3)所需卫生清洁保洁、保养用品(石材、金属面、玻璃面、木材面等)的购置,养护工具、机械设备自备,不含水、电费。
(二)行政中心昆明会堂设施、设备系统 ( 含水、电、风、与电信、有线电视、安防、消防、广播相关弱电等 ) 的巡查、运行、维修、维护、管理;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其他临时交办工作。(高低压配电、照明、音响系统设备、舞台灯光、舞台机械、内网弱电系统除外)
(三)配合管理单位完成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备注:
1、本项目按包干总价进行报价,要求整个B包都进行投报,不许拆开。
2、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服务或因中标人自身过错而导致本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或中止合同,同时由采购人上报有关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二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投标人人员要求
1、中标人应为其员工提供统一着装及佩戴统一标识。
2、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业绩。
3、要求投标人提供保洁员20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12人)。保洁员年龄在20-45周岁,身体健康;要求投标人拟中标之后要与其保洁员工签署合同及缴纳社保,但拟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有所保留,倘若拟中标人不办理签署合同及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采购人则有权拒签服务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拟中标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为通过相关部门技术认证或鉴定的男性。
四、质量标准
符合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及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服务要求及标准”及国家相关物业管理规范及标准。
五、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报价说明:
1、报价方式如下:本项目报价含用工成本、耗材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承包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所有费用。承包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中标价为包干总价;
2、服务工作中须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其他临时交办工作;
3、不可遇见费用须包含在以上报价中。不可遇见费用主要是用于中标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对原有物品、建筑等造成破坏、损坏时的赔偿费用及各种应急情况发生时的相应费用。
4、本项目清洁过程中的水、电费由业主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理的用水、用电方案交由业主方审核。
5、中标单位须自带保洁设备(吸尘机、吸水机、烘干机、打蜡机、洗地机)进场,保洁用清洁剂、洗涤剂、垃圾袋等相关易耗品由中标单位自行采购解决,并包含在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6、根据保安工作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均需由甲方统一办理出入证,费用标准25元/人,投标人需将此项费用综合考虑到本次投标报价中。
7、投标单位应全面考虑在将来服务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性调整,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因素,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今后不作调整。
8、中标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四,投标人应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