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垃圾箱房除臭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HPZFCG12-10406
招标项目:上海市黄浦区垃圾箱房除臭装置项目
预算资金:200万元。
招标内容:除臭装置约100只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是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的供应商。
3 、在上海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4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 、中小企业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响应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函见招标文件;
6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 、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
七﹑ 2013年1月21日 (周一)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5会议室。
九﹑开标:
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63296704
联系人:黄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