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山东省贰级建造师临时资格;
3、要求投标人上三年度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27日13:30时至2013年1月6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入青信用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及《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市市政公用局示范文本)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可不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它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市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证;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经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