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招标2  招标  北京  系统  废水处理  工程师  信息  VOC  工艺流程  树脂 

[盐城市区]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招标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1-08 20:12
浏览次数: 249
报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一、 招标条件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 已经 盐城市区 招标办 备案。招标人为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永丰镇洪东村七组

 

2.工程规模: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GYCS20130105112114163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 1#库区(约3万立方米)、沉淀池和出水池、围墙、道路等辅助工程的施工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本项目工程名称: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 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永丰镇洪东村七组;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255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约120吨。工期要求:90日历天(含专业防渗施工配合期);质量标准:合格。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投标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至少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 7月— 2012 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直接或间接的反映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01月08日 至 2013年01月1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2.现场报名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使用CA锁网上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3年01月08日 至 2013年01月16日 ,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8:00

 

2.领取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 300.00 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评标办法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评标办法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4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以下时,取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的取值范围为93%--96%),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②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③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年7月—2012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评标委员会对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1.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更多>同类招标信息
0相关评论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