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大浑太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兰山河污水截流干管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抚顺市相关部门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大浑太流域污染治理工程兰山河污水截流干管工程
(3)工程规模:干管总长11880 m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计划总投资:1749.64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7)建设地点: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
(8)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9)工期要求:2013年2月6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
2、 投标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施工单位。
3、 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项目经理、建造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月8日17时前,进行网上报名。
5、 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13年1月9日至 2013年1月28日在网上发出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会议室。
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8、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
联 系 人:张岳 联系电话:024-54172102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贵德街9-1号
联 系 人:张育华 联系电话:024-5768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