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拥军路污水管道工程已 经由花发改基 [2009]50 号文批准 建设,现拥军路污水管道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 拥军路污水管道工程
1.2 建设地点: 花都区新华街
1.3 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4 项目规模:拥军路污水管道工程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拥军路上,污水管直径为 DN400 ~ 600 (单位: mm ) , 管道长度 2611 米 ,设计坡度 i=0.0015 ~ 0.01, 设计流速 v≥ 0.6m /s ,主要工程内容为管道敷设、管井施工、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 本次招标控制价约为 997 万元。
1.6 计划总工期: 120 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管道及构筑物的施工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1.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 . 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并且具有广州地区税务登记证),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2.2.1 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 建筑 [2010]915 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2.4 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 投标申请人声明》 (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gzzb.gd.cn ) 公示 3 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2013 年 1 月 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25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 : 00 —— 11:30 ,下午: 14:3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 22 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
联系电话: 020-3681012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 号 2021 房
邮 编: 510800 邮 编: 510405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20-36810122 电 话: 13580543547
传 真: 020-36808362 传 真: 020-83650516
2013 年 1 月 5 日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 拥军路污水管道工程
1.2 建设地点: 花都区新华街
1.3 设计单位: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4 项目规模:拥军路污水管道工程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拥军路上,污水管直径为 DN400 ~ 600 (单位: mm ) , 管道长度 2611 米 ,设计坡度 i=0.0015 ~ 0.01, 设计流速 v≥ 0.6m /s ,主要工程内容为管道敷设、管井施工、路面破除及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5 本次招标控制价约为 997 万元。
1.6 计划总工期: 120 日历天。
1.7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管道及构筑物的施工 (详细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1.8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 . 申 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应具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并且具有广州地区税务登记证),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2.2.1 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2.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 建筑 [2010]915 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未被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2.4 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4 按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函》及《 投标申请人声明》 (申请函内容及格式见资格预审文件) 。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 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不同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投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 申请人最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承担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在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www.gzzb.gd.cn ) 公示 3 个工作日。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并同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 可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或 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索取。报名时须按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2013 年 1 月 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21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1 月 25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 : 00 —— 11:30 ,下午: 14:3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递交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 22 号)。递交时须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若申请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
联系电话: 020-36810122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111 号 2021 房
邮 编: 510800 邮 编: 510405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20-36810122 电 话: 13580543547
传 真: 020-36808362 传 真: 020-83650516
2013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