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QJF-CD-20130114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隆县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已由西藏昌都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发改项管 [2013]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昌都地区洛隆县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昌都地区洛隆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洛隆县县城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处理规模15吨/日。核定填埋场设计库容7.8万立方米,浆砌毛石垃圾坝2579.37立方米,垃圾收集站一座318.31平方米,管理区用房333.72平方米以及附属配套设施。
(三)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中的全部内容。
(四)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 3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 年 12月 25 日。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和自治区颁发并在区内登记备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二)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四)具有能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和施工设备,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相应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派住本项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相应上岗证;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区外投标人须经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备案审查通过后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到昌都地区马草坝点式住宅9幢8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 元,售后不退。
(三)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区外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藏负责人);
②经办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往本项目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应上岗证;
⑤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竣工验收备案书);
⑥区外投标人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建筑企业资质备案登记表》;
(以上资料第①项须提供原件,第②至⑥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查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3日下午15时30分以前送至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地区住建局、昌都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都地区洛隆县人民政府
地 址:昌都地区洛隆县孜托镇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89054095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都地区马草坝点式住宅9幢806室
联 系 人:屈明华
电 话:13518950276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