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西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监理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西昌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川发改环资[2012]8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2]88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017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通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西昌市太和镇麻柳村4组及开元乡甘洛村1组 ;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净用地约55.5亩。一条垃圾焚烧线(一炉一机配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处理工艺为垃圾焚烧为主并利用余热发电,采用1×600t/d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12MW汽轮发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
2.4 招标范围:项目红线以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单体调试、分部试运、整套启动,不含设备监理);红线以外的进场道路改造、取水工程、电力并网工程的施工监理。
2.5 标段划分: 本工程监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
3.2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活动备案证》。
3. 3 本次监理标段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昌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胜利南路凉山州农科所家属院新2幢1单元2-1
邮 编: 615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834-3200273
传 真: 0834-320011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通和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太升南路136号蜀泰商厦7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028-86512075-878
手 机: 15184337921
传 真: 028-66759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