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凌源市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凌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渗沥液膜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安装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凌源市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项目渗沥液膜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2、采购单位:凌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交付使用时间:
5、建设规模:处理量为50m3/d,处理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
6、招标范围:渗沥液膜处理成套设备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需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为设备生产厂家;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投标单位须具备BB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5、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整,开标前以现金、电汇或支票形式交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凌源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 人:阮永祥
电 话:0421-689295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系 人:杨 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