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市镇龙吟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江津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2]2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宏业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李市镇孔目村六社
2.2 规模:计划占地3300平方米,设计日供水能力500立方米,总体投资约400万。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及施工图所示内容,具体内容详施工设计图以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2009年以来 具有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2 投标及开标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水木年华.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 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宏业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滨江路西段滨江怡苑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527497766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步行街金岗大厦14楼
联系人:汪子涵 联系电话:1822300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