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及青兰高速邯长段护坡排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石安段及青兰高速邯长段护坡排水改造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2]48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为“冀交招核字[2012]139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港澳高速石安段及青兰高速邯长段护坡排水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
1、G4京港澳高速石安段
拆除K293+752~K294+072段邯郸方向损坏的边坡防护,按照原边坡防护形式进行修复,增加植被防护,按照间距16米增设泄水槽,对该路段边沟采用30厘米浆砌片石进行加固,共计处治边坡防护3859平方米,边沟浆砌片石582.4立方米,增设泄水槽20道。
对K302+337~K302+830段邯郸方向路侧边沟进行加固,在边沟外侧增设浆砌片石挡土墙,浆砌片石共计1131.5立方米。拆除K293+000~K293+200段石家庄方向损坏的泄水槽和边沟,对边坡采用植被进行防护,处治面积1008平方米,边沟采用30厘米浆砌片石加固,浆砌片石共计364.0立方米,并按照间距16米增设13道泄水槽。
2、G22青兰高速邯长段
采用浆砌片石修复K722+711.5石河大桥邯郸方向长治桥台一侧损坏的锥坡及急流槽,浆砌片石共计119立方米。对K719+483通道损坏的排水沟进行修复,拆除原有损坏的浆砌片石排水沟,重新浇筑混凝土排水沟,浇筑C25混凝土共计582立方米。清除K722+088通道南庄村隔音墙外侧垃圾后,在原隔离栅位置砌筑2.5米高的浆砌片石挡墙,浆砌片石共计850立方米。并在该通道口增设一道现浇混凝土的矩形盖板边沟至石河,共计浇筑C25混凝土901立方米。
2.3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10日,计划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招标编号:HBHY(2013)-GS-HPPS。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石安高速石家庄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784.5m3,基础挖土方(含清表)4065.7m3,M7.5浆砌片石排水沟1060.5m3,C25现浇混凝土泄水槽83.8m3,种植鸡屎藤和紫穗槐1120.0㎡,M7.5浆砌片石护坡1352.9m3,砌体挡土墙M7.5浆砌片石1131.2m3,镀塑电焊网隔离栅693m,拆除原有隔离栅693m,钢立柱240根。
二标段(青兰高速邯长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拆除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1000.1m3,基础挖土方(含清表)9541.4m3,M7.5浆砌片石急流槽24.6m3,混凝土矩形边沟C25混凝土沟身及盖板1483.3m3,光圆钢筋(HPB235)14872.0kg,带肋钢筋(HRB335)25925.9kg,砌体挡土墙M7.5浆砌片石850.5m3,浆砌片石锥坡(M7.5)94.4m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相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从业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并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内(2007年12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国内运营高速公路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边坡修整工程,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满足资质及相要求的投标单位只能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9日至2013年2月4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裕华大酒店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邮政编码:050031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311-66629039
传真:0311-66629039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系人:张勇才
电话:0311-89681169
传真:0311-83021585
2013年1月28日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