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 盐城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的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已经盐城市政府批准建设 。工程资金 来源: 政府专项经费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专业防渗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处理库区工程专业防渗项目 。
2 、工程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洪东村七组。
3 、工程规模: 工程造价约200万元。
4 、质量标准:合格 。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具体 包括专业防渗项目中的HDPE膜、HDPE管、GCL等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铺设)和相关服务。合同估算价为约人民币200万元。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渗和防水工程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时必须提供 防渗和防水工程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上述证件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 投标人名称一致 】。
2 、拟选派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要求: 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
【 投标时必须提供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
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 HDPE 膜焊接技术人员要求:
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正式员工, 至少配备2名HDPE膜焊接技术人员,为 防水( 防渗 ) 专业操作工,并 应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核发的 岗位证。
【投标时必须提供 证书 原件、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
4 、投标人应具备HDPE膜、HDPE管、GCL、土工布、复合土工排水网格等设备材料快捷的供货能力,且拟投入本工程使用的HDPE膜、HDPE管、GCL、土工布等设备材料应 针对本项目 HDPE膜供应的授权书。
【投标时,必须统一提供HDPE膜供应的授权书中文版原件】。
5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 本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应于 2013年2月18日 15时至 2013年2月25日 18: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印晶,联系号码:0515-89803566,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四楼)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除本公告和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原件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1 ) 投标申请人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2 ) 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3 ) 投标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 4 ) 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第2条的投标申请人 拟选派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 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资格要求第2条); (5) 项目部成员中2名从事 防水 ( 防渗 ) 作业的专业操作工的 职业技能证书原件 ; (6) HDPE 膜供应的授权书中文版 原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由此导致的投标不合格等责任自负。
九、 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十、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2019。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单志宏 联系人:印晶
联系电话:15805108989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
地址:世纪大道21号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四楼
2013 年2 月18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 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