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新立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黑山县新立屯镇人民政府委托,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黑山县新立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山县新立屯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
2.2建设地点:黑山县新立屯镇兴隆台村南部
2.3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总库容39.59万立方米,垃圾渗沥液处理能力30立方米/日。
2.4计划工期:1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3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7月31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许可证原件、法人安全考核证、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证书原件(相关专业)、建造师安全考核证原件、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于2013 年 2月 26 日至 2013年 3月 2 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州市锦绣天第B区20-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山县新立屯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山县新立屯镇
邮 编: 121000
联系人: 何文德
电 话: 1384161278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福兴花苑11-148号
邮 编:121000
联系人:张 弟
电 话:0416-4590111
传 真:0416-4590111
日 期: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