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CYCG2013004澂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诚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澂江县抚仙湖管理局的委托,对“澂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YXCYCG2013004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单位:澂江县抚仙湖管理局
4、项目名称:澂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项目
5、清扫保洁范围:包括海口镇、右所镇、龙街街道办事处三个片区的清扫保洁。
6、清扫保洁内容:
6.1负责承包区域内所有湖滩、道路、入湖河道等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普扫一次,然后转入全天候保洁。
6.2负责及时倾倒承包区域内果壳箱垃圾。
6.3负责及时清理承包区域内湖滩及其余位置垃圾。
6.4负责及时清理承包区域内过往车辆洒落泥、沙等固体物。
6.5负责及时将清理后的垃圾收集至就近垃圾收集池、箱。
6.6无粪便堆积,无建筑垃圾堆积。
市场化运作管理承包单位只负责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按甲方要求清运至指定垃圾池、垃圾箱内,再由沿湖各街道、镇负责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7、运作期限:一年。采用试运营方式,即在与承包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如三个月内抚仙湖环境卫生无明显变化,或效果差、连续两个月测评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招标单位依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8、清扫保洁标准:
8.1在清扫保洁时间内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到 “三净四无”(即:湖滩净、道路净、环卫设施净;无存积垃圾、无果皮纸屑、无建筑余土废渣、无污泥及湖滩漂浮物)。
8.2确保承包环卫设施摆放整齐,外观清洁,且垃圾收集池、垃圾收集箱及分类垃圾箱外无垃圾裸露。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具有一定经验,具备组织和完成能力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一家法人只接受一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6)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和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3 年3月1日至 2013 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市诚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5号综合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1200元,售后不退,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请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U盘。
4.3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可采用电汇或转帐,电汇请汇到以下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8:30~9:3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22日9:30,地点:澂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路17号四楼一号开标室)。
5.3 开标时间:2013年3月22日09时30分。
5.4 开标地点:澂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振兴路17号四楼一号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www.yngp.com)和玉溪市政府采购网(cgzx.yuxi.gov.cn)发布。
采购人(盖章):澂江县抚仙湖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玉溪市诚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云东 手机:13508779310
联系电话:0877-2025013
传 真:0877-2027007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康井路5号综合楼二楼
邮政编码:653100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