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3]第008号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尤溪县 304省道朱熹公园段下穿改造工程 已由 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尤发改基 [2013]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 设 地 点: 尤溪县水南朱熹公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2000 万元,下穿通道、综合管线、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具备 福建 省内年度年 检合格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 且取得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和《尤溪县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
3.2. 根据明建筑字 [2011]187 、 [2012]5 号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库( A 、 B 库)中的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企业或投标人为尤溪县本地注册企业 ;
3.3. 各标段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 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4. 投标人拟担任 各标段 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若有变更以建设行政主管变更记录为准) ,并持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注册建造师以 《尤溪县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中登记备案的 为准) ; 根据闽建筑[ 2010 ] 21 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根据尤检会 [2013]1 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 , 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提交的时间: 2013 年 3 月 8 日 17 时 00 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
6.2. 提交的方式:
①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须从 企业基本存款帐户 汇出)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 尤溪县 304 省道朱熹公园段下穿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 。 ② 银行保函方式: 投标人须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复印件 (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③ 工程担保公司保函: 可采用在三明市市住建局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人须将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复印件 (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400000.00 元) ;
6.3. 农 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 2 年)和外地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时缴纳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并提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投标保证金 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 ;本地有欠薪 ( 农民工工资 ) 不良记录的(近 2 年) 招标人不予受理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尤溪县瑞锦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尤溪县三角埕 ,邮编: 365100
电话: 13375909486 传真: 0598-6329755
联系人: 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三明市绿岩新村 160 幢四楼西侧 ,邮编: 365000 ;
电 话: 15959469098 0598—8285409 传真: 0598—8285409 ;
联 系 人: 王工 庄小姐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 64-1 号 ;联系电话 : 6305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