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湖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侯发改[2012]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湖乡大湖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10万元 ;
2.2.1.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管网:DN300的UPVC双壁波纹管250米、沟渠整修500米;新建沟渠:石砌沟渠(0.6m×1.0m)480米;污水处理设施:300m3/d污水处理站3座;进水水质:COD150~250mg/L;BOD75~125 mg/L;ss120~150 mg/L;NH3-N20~35 mg/L;pH6~9;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100 mg/L;BOD≤20 mg/L;SS≤70 mg/L;NH3-N≤15 mg;pH6~9。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 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5. 本项目设计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 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提交投标文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5.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企业已在榕登记备案,其项目经理部人员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若有意参加投标,请于 2013 年 2 月 27 日至2013年 3 月 5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 (详细地址)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按上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后,还必须同时登录 闽侯招标网(www. mhztb.com) 进行网上匿名报名。
4.2. 招标文件(含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K=8%)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必须在投标截止前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万贰仟 元 。
6.4. 投标保证金可以用福州市年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3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原件 及网络匿名有效报名号到场核验登记 ,否则将被拒绝。
7.4. 根据《关于闽侯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试运行工作的函》(侯建综[2012]273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交纸质和通过网络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的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并在开标时提交网络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有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并盖上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开评标以纸质结果为准。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详见闽侯招标网相关说明或电话咨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项目组(0591-2207831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http://www.fjbid.gov.cn/、www.mhztb.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 闽侯县大湖乡 ;
电话: 0591-22910127 ;
联系人: 刘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梅峰路3号国光综合楼北向302
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8503272
联系人: 林小姐 。
地址: 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