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城区2013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工程/通州区城区2013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工程施工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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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ZA201302036 | ||||||||||||
1、 工程名称:通州区城区2013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工程 | ||||||||||||
2、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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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标段编号:TZA20130203601 标段名称:通州区城区2013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工程施工 建筑面积: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 ||||||||||||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详见公告或招标文件 | ||||||||||||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详见公告或招标文件 | ||||||||||||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应具有直属于投标人的雨、污水管道清掏养护施工专业人员、具有雨污水管道清掏养护专业工具、机械运输车辆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实绩,具体指雨污水管道清掏最大管径≥500MM,须提供中标通知(成交通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且在通州区近三年的市政工程施工中无不良影响。 | ||||||||||||
7、其他报名条件: | ||||||||||||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 ||||||||||||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投标时间: 2013-2-26至2013-3-10 ;投标地点为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通州区银河路588号、区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工作日9: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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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城区2013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doc | ||||||||||||
公告详细信息: 通州区城区 2013 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一、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水环境建设管理处的通州区城区2013年雨、污水窨井及管道清掏养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通州市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招标范围:对通州区城区内污水、雨水检查井和雨水边井进行清掏、疏通、养护,对其中故障窨井及管道进行疏通、维修、养护,并对养护中发现的排水设施问题予以优化建设。具体养护范围如下(详见附图): ①中心城区:指新通掘路以西、通吕运河以北、竖石河以东、北二环以南区域。包括:翠园北路,廉租房区间路,通广区间路,农行后区间路,五一路,经二路,中心竖河区间路,东大俪鑫花苑区间路;汽车站停车场,印刷厂停车场。 ②银河新区:指竖石河以西、规划中的六号横河以南、银河西路以北、青岛路以东区域。 ③城东新区:指外通掘路以西、通吕运河以北、新通掘路以东、运盐河以南区域。 2. 施工要求:对上述养护范围内的雨、污水及其混流管道和检查井、边井清掏干净,保障雨、污水排放通畅,并负责清运、处置污泥。同时,对上述养护范围内雨、污水故障窨井、边井及管道,在第一时间内进行疏通、维修、养护,恢复正常使用;对养护中发现的排水设施问题予以优化建设。 3. 计划工期:计划开、竣工时间:总工期:自2013年 3 月 18 日—2014年 3 月 17 日止。其中:上述雨、污水及其混流管道和检查井、边井清掏养护工程,须在2013年 6 月底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上述维修养护、优化建设工程,由发包方会同区招投标、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现场踏勘后确定项目,按实际工程量确定施工工期。 4.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雨污水管道排水保持通畅。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企业注册地点于 南通地区范围内(但必须通州城区有常驻施工队或分公司,和常驻地点,以便招标人随时组织城区防洪排涝工作)。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注册在投标人处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应具有直属于投标人的雨、污水管道清掏养护施工专业人员、具有雨污水管道清掏养护专业工具、机械运输车辆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在近三年内具有 类似工程实绩,具体指雨污水管道清掏最大管径 ≥ 500MM ,须提供中标通知(成交通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且在通州区近三年的市政工程施工中无不良影响。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注册地点、资质类别、等级及类似工程业绩、信誉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企业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七、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取,费用为人民币 400 元,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 2013 年 2 月 26 日至 2013 年 3 月 10 日。 九、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3 年 3 月 10 日 24 时前(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人将于 2013 年 3 月 11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 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3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开标室(地址:通州区银河路588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二、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十三、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 十四、特别提示 1. 除采取现场报名的项目外,采取资格后审或者资格预审的项目,潜在投标人均须先行办理入库审核、如实申报单位信息、取得系统加密锁。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采取资格后审的,入库审核应在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取得系统加密锁。未取得加密锁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及最高限价等资料。 2. 入库申报、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答疑、澄清提交等程序以及资格审查文件等资料要求,详见南通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tzzbb.com)下载中心相关说明文件。 3. 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城区水环境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陈迪 联系电话:0513-86103232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通州区交通路43号 联系人:俞振飞 联系电话:13801481868 传真:0513-86516066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俞振飞 2013 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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