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原县幸福大道污水管道工程招标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项目编号:SDDQ-ZB-13015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平原县幸福大道。
2.2 招标规模: 自北二环沿幸福大道向南至纬二路直径1200毫米,长1200米污水管道。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4月20日;总日历工期32天。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土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拥有满足技术规范的各类机械、设备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岗位技术证书。
3.3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近三年来在工程建设中没有严重违约、经济纠纷或出现严重工程质量缺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4 不允许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其分包商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3 年2月27日 至2013年3月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8 时3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到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市三八路燃气公司东临时代奥菲斯办公楼317) 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法人代表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2月27日 -2013 年3 月5 日 每日8 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德州市三八路燃气公司东临时代奥菲斯办公楼317)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3月12日 15 时00分 ,地点为平原县委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网址为 www.ccgp-shandong.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原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主任 电话:18653413117 电子邮箱:pyjsjcj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8905349875
传真:0534-2102916
电子邮箱: 18605349787@163.com
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4-421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