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TC-2012-0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工业集中区高港大道南段道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1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江阴工业集中区南部,北起圣发路,南至港前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2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先行实施道路污水管网工程部分。江阴工业集中区高港大道南段道路(污水管网)工程,管道总长约4.5km,包括高港大道南段、港前路污水传输工程及港区大道(1#-5#泊位)污水传输工程;污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港前路的污水管网应先行施工且必须满足港前路(现状海堤至国盛大道)道路建设的要求;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设计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24060071元)之20%的金额;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内)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投标人购买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及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5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3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本项目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 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江阴工业区,邮编:350309
电话:0591-85966251,传真:0591-85961665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4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38104传真:0591-87538104
联系人:庄言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