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新建道路工程(BT项目)2标段宿迁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新建道路工程(BT项目)B2标段的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SQ2013022835001 | ||
工程名称 | 宿迁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新建道路工程(BT项目)2标段宿迁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新建道路工程(BT项目)B2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3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3月7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宿迁经济开发区 2013 年度新建道路工程( BT 项目) B2 标段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的 宿迁经济开发区 2013 年度新建道路工程 已经 宿开发【 2012 】 108 号、宿开发【 2012 】 105 号文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于 BT 融资建设模式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BT 项目) B2 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开发区境内
1.2 工程规模: 总造价约 8700 万元;
1.3 工 期: 300 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资金来源: 本项目实施采用 BT 融资建设模式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融资、建设、交付,包括新建道路:双虎路、苏虞路、东吴路西延段、纬五路西延段、广州路西延、金鸡湖路西延、姑苏路西延、苏州路西延、世纪大道南延段,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管网、桥梁等图纸全部内容。
2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4 .回购期限及回购资金支付
4.1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四次付清。本项目的回购资金由本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分期安排。回购期以完成工程施工图全部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 3 : 3 : 3 : 1 比例分四次付清。收益(利息) = 当期还款金额 ( 计息基数 )* 收益率 * 当期还款金额所占用的时间(计息时间),并随当期还款金额(本金)同时支付。即工程竣工之日后 1 个月内、 12 个月内、 24 个月内、 36 个月内,甲方分别偿还至乙方出资额的 30% 、 60% 、 90% 、 100% 以及相应的收益。
收益(利息)计算:出资收益以审计(竣工验收 28 日内投标人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 150 内审计完成)的出资总额为计算基数,收益率按中国人民银行 3-5 年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1.5 倍计算。
资金占用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支付日。
4.2 过程考核:考核费用:双控资金的 50% 作为考核费用。考核费用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组织计划所需时间以每月为单位平均并按月考核,作为支付考核费用的依据。具体支付标准为履约考核评定等级为“优”支付该月考核费用的 100% ;等级为“良”的,支付该月考核费用的 50% ;履约考核评定等级为“中”、“差”的该月考核费用不予支付。具体考核分值构成,请见附件《宿迁经济开发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考核实施细则》。
5. 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及 B 类安全员资格证书;
5.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0 年 1 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5.4 企业资金能力要求: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 4350 万元,并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当提供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
5.5 其他条件:
5.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5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5.5.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2012 年 10 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5.5.7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5.5.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报名要求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 于 2013 年 3 月 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3 年 3 月 7 日 17 时 30 分 前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 http://www.sqzbtb.com )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6.2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派代表 2013 年 3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7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网上成功报名回执单”到宿迁市“便民方舟”第九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156 号,人防大厦向西 300 米)天园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6.3 网上报名 CA 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 www.sqzbtb.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江苏 CA 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始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4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宿迁市“便民方舟”第十、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156 号) ,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采用面谈方法:标后面谈。
9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9.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9.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0 .友情提醒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3 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 888 号
联系人:何秀飞 电话: 0527-88859678 邮编: 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张昭然 电话: 0527-88109809 传真: 0527-88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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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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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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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