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横分2013-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横河镇子陵村生活污水生态治理工程 己由 慈发改审批【2012】35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镇自筹解决,市财政按规定予以补助 ,招标人为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_慈溪市横河镇子陵村。
建设规模及合同估算价:铺设玻璃钢化粪池约1300座,铺设污水管约29000米(最大直径DN=1650MM),拆除及修复路面约4500平方米,造价约850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从施工合同签订起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
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内(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控制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名。
3.3其他监理人员要求:见招标文件监理人员数量配置最低要求。
3.4拟派监理人员承担任务量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09】269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没有违反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第(十七)条关于项目总监更换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方式、时间
4.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至2013年3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4.2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横河镇分中心( 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3#村镇建设窗口)。
4.3投标人提供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复印件、参与本工程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并通过的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后报名,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不全的将被拒绝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000元,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费率法 。
7.3投标报名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 须经横河镇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
招标人(盖章):慈溪市横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宁波弘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慈溪市横河镇 地 址: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196号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叶工
电 话: 0574-63266057 电 话: 0574-63976705
传 真: / 传 真: 0574-63976705
2013 年 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