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工程项目编号: 嫩政采计字2013-08号
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黑发改地区 >2013>234号)文件申请采购,采购人为黑河市嫩江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嫩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 、本次采购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1 工程名称: 嫩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1.2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1.3 建设规模:
1.4 设计周期:从授于合同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1.5 计划投资额:200万元。
1.6 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地质勘查、安全及职业卫生专篇。
2. 拟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各投标人必须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2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3 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如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时必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职称。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3.2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 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
5 、 质疑受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受理人: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456-7522276
6.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河市嫩江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忠文
电 话:18745627877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王万才
电 话:0456-752227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美娟
联系电话: 13845690280